混合性融资在并购中的运用分为混合性融资安排和混合性融资工具的运用。前者指在一项并购交易中,既有银行贷款资金、发行股票、债券筹集的资金,也包括并购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的股票互换,发行可转换债券、优先股、认股权证等多种融资工具的综合运用,其中主要以杠杆收购为代表;后者是指兼具债务和权益两者特征的融资工具,包括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
一、杠杆收购。
杠杆收购融资主要表现为: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不代表企业控制权的债务性融资;杠杆收购的负债是以目标企业资产为抵押或以其经营收入来偿还的,具有相当大的风险性;杠杆收购融资中投资银行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十分重要;杠杆收购融资依赖于发达资本市场的支持。
二、可转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以看作是普通债券附加一个相关的选择权。在企业并购中,利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具有明显的优势:①可以降低债券融资的资本成本;②由于可转换债券规定的转换价格要高于发行时的企业普通股市价,它实际上相当于为企业提供了一种以高于当期股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的融资;③当可转换债券转化为普通股后,债券本金就不需偿还,免除了还本的负担。
(转自山东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