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开展2019年度第一期“良训学习会”
发布时间:2019-04-11 16:31:01 作者:
2019年4月8日下午,我所开展全所2019年度第一期业务学习会,学习的主题是“可得利益损失赔偿的裁判规则”。学习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是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9.07.07)规定的裁判规则;二是根据收集到的40余份最高法院判例,分析最高法院在裁判具体案件时的具体考量。
学习会由本所知识管理专员、法律硕士韩逍洋律师主持。参会律师认真听取案例介绍,深入、细致地分析法院的裁判思路,并结合各自的经验对相关裁判进行了评述,为代理类案进行了很好的知识积累。
每月第二个星期二下午为本所固定的“良训学习会”,重点学习法院在民商案件中的裁判思路和法律适用,针对非本所律师开放,我们热诚欢迎从事民商争议解决的外所律师报名参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