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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健强的画是临摹还是抄袭
发布时间:2013-10-11 15:22:00    作者:

我:夏建强的画构成抄袭么?

老师:抄袭是文学概念,绘画的概念是造假和临摹。如果夏建强照着几米的画画了一幅画,然后署上几米的名字,这是造假;如果署的是夏建强本人的名字,那是临摹。

我:这种临摹涉嫌侵权么?

老师:造假无疑是侵权,但临摹不构成侵权。张大千年轻时临摹了些石涛的画,后来卖的比石涛的还贵。

我:石涛的后人有无权利向张大千申请知识产权?分一部分钱?

老师:应该没有。

我:也许在那个年代,知识产权法还不完善?

老师:据我所知,现在在绘画方面,这类知识产权也比较模糊。众所周知:某中国画家的《最后的晚餐》拍了一亿多的天价,达芬奇的后人似乎也没有这项权利。一项绘画作品一经公开出版和展示,任何人都有临摹它的权利,而这些临摹作品只要被买家(市场)认可,依然具有艺术价值,甚至其艺术价值超过原作,也是可能的。举个例子:很多大师,家人翻出他年轻时学画阶段的一些临摹习作,依然可以卖出高价,可以结集出版,不会有人说,这位大师的临摹习作侵害了原作者的知识产权。

我:如果被临摹的作品从未经过公开出版和展示呢?

老师:如果临摹者是通过非法途径看到原作的,比如私闯民宅或盗窃,这当然另当别论。那就是另外的法律问题了。

我:如果有人要买夏健强的画,强强是否有义务告知对方这是一幅临摹作品?

老师:道义上有,但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只要价格双方认可,交易即是合法的。

我:如果出版商将夏健强的画结集出版,其中包括部分临摹几米的作品,出版商是否有义务告知买书的人们?

老师:如果在明知的情况下,有义务。如果当时不明知,后来知道了,应该加以声明,并在再版的时候补充。

我:几米是否有权利告出版商侵权?

老师:几米应该向强强的监护人、也就是张晶主张名誉权,张晶有义务向购书人声明部分作品是临摹几米的。

我:据我所知,张晶在2012年,在跟网友的评论交流中承认孩子喜欢几米、有些画是临摹几米的。

老师:这充分说明了张晶没有故意隐瞒的主观恶意。当然,你可以说当初在评论里的交流影响范围小。现在她公开道歉,如果再加之出版商的声明,这件事应该得到圆满的解决。

我:几米如果提出经济方面的赔偿诉求,会得到法律认可么?

老师:应该不会。

首席律师/Chief Lawyer

蒲 杰博士 简介

从事律师工作逾31年,业界公认的重大、疑难、复杂争议解决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