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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精选案例【最高院案例】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具有对抗执行的效力,且应视情形判断其有无优先权
只有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买受人为顺利受让物权而办理的预告登记,且在符合物权登记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实体的阻却执行之权利。预告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仅为,在具备办理抵押登记条件的时候,办理正式的抵押登记,并优先于在后序列的预告抵押登记。最高院认为,不能依据抵押权预告登记权利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且应视情形,在执行中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发布日期:2020-03-31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五年保证期间的约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担保法》已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对保证期间进行约定,只要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则应认定为有效约定。...
发布日期:2020-03-22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员工自动放弃社保声明不构成不予认定工伤的理由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排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纳义务。认定工伤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费为前提。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依法请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2020-03-20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隐名股东亦享有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
股东享有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当事人主张其为公司隐名股东,法院应就其是否与公司之间具有股权代持关系,实际出资额以及资金性质等进行审理,从而确定是否具有股东身份并因此享有公司盈余分配请求权。同时,执行公司盈余分配方案也应当具备已经提取当年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条件。...
发布日期:2020-03-20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的处理方式
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逾期不结算工程价款的后果,应根据双方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结算中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
发布日期:2020-03-19阅读全文【最高院公报案例】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交房义务不仅仅局限于交钥匙,还需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等。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分别约定了逾期交房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但同时又约定开发商承担了逾期交房的责任之后,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就不予承担的,应认定该约定属于免除开发商按时办证义务的无效格式条款,开发商仍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多项违约之责。...
发布日期:2020-03-07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对经检察院抗诉后再审判决不服,仍可被上级检察院再抗诉
针对同一民事案件,下级检察机关抗诉后,若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仍不服,仍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上一级检察机关可依法对抗诉后的再审判决再次向同级法院提起抗诉。...
发布日期:2020-03-04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订立预约而未签订本约的损失赔偿的考量因素
当事人违反预约合同后的违约责任应遵循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不能等同于本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其赔偿问题也应结合预约合同的内容及履行状态、客观障碍、市场风险和政策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发布日期:2020-02-27阅读全文【最高院案例】以债抵租合同不能对抗执行
金钱给付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常倒签以债权冲抵租金为内容的长期租赁合同,以案外人名义主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要求法院带租赁拍卖被执行人房产,因前述合同约定租期基本定格约定,因而导致被拍卖房产无人问津或被拍卖房产扣除租期后价值严重减损。这个问题曾长久困扰申请执行人和法院,后最高人民法院以(2014)民申字第215号《民事裁定书》否定了以租抵债合同对抗执行的效力。...
发布日期:2019-12-30阅读全文